问: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意向公开内容不同,能质疑吗?
答: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意向公开内容不同,不属于可以质疑的范畴,不能就此提出质疑。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因为是提前发出的,等实际采购时有可能会发生变动,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应当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为《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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